为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相关最新要求,市民政局部署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本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即采取封闭管理,直至本市无中、高风险区域。停止一切外来人员探访和机构内的集中活动。工作人员不得离院,采取轮班制度,在机构内统一食宿。返岗人员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管控
实行儿童生活区和非生活区分区管理,合理调配院内工作人员,禁止非生活区工作人员、外出人员与儿童接触。院内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发现有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立即就医,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复工。院内工作人员应坚持测温、消毒和健康生活习惯,全天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及服务对象防疫安全。各儿童福利机构要动员全体工作人员留沪、不返乡,必须离沪的严格遵循国家和本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本周内完成儿童福利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近期将暗访检查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落实情况。积极引导和协调保障工作人员接种疫苗,力争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做到应种尽种,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防疫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殊儿童服务机构管理
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以及为特殊儿童提供集中托养、日间康复的社会服务机构,参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做好社区特殊儿童日常关爱服务
社区特殊儿童包括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因监护人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对象被隔离观察而监护缺失的儿童。对社区特殊儿童对象应坚持每日联系和长效关爱制度,加大巡查、入户走访、定期探访、沟通联络的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并妥善做好因疫情导致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为有需要的监护缺失儿童分类做好临时照料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进一步落实重要疫情报送工作
当前,儿童福利机构要立即全面排查近两周内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采取相应防疫措施,遇有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密接者等疫情防控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会同防疫工作部门立即处置,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报告相关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