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 扎实推进 大力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发布日期:2017-05-12 14:14:43   发布人:早教中心
上海市教委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深入研究随迁子女教育的瓶颈与制约因素,大力推进政策完善与制度创新,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益。到2014学年,实现53.86万名随迁子女全部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民办小学免费就读,其中,公办学校就读人数达到42.17万,占78.3%,在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小学就读11.69万人,占21.7%。幼儿园就读随迁子女达20万人左右,占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40%。符合相关条件在普通高中就读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子女2万人左右,这类群体高中毕业后一样可以参加高考。中职校在读随迁子女3万人左右,随迁子女中职毕业后一样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

  一、针对城郊结合地区教育资源紧缺矛盾,推进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教育资源

  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核心是教育资源的不足,这一矛盾制约了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例的增加。上海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郊结合部和郊区集镇积聚趋势比较明显,随迁子女80%以上集中在这些地区,而这些地区又面临着本地区农民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区人口因市政动迁或买房导入的压力。人口的导入,造成这些地区原有的按农村地区人口配置的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相当部分学校的班额已经超过定额标准。

  上海市教委提出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育资源。从2008年开始,启动郊区学校建设工程。2008~2010年,上海在城郊结合部和郊区集镇共投入资金103.79亿元,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共计363所,新增建筑面积287.80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编制《区县基础教育“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在郊区县实施545个基础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截止2015年6月底,75%已竣工或在建。到2014学年,实现42. 17万余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占总数的78.3%,比2007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人数增加22万人左右。实现学前教育规模比2007年增加61%,有20万随迁幼儿入园就读。

  二、针对随迁子女学校缺乏合法身份矛盾,推进随迁子女学校规范管理

  到2007年底,上海仍有17万随迁子女在272所随迁子女简易学校(以下简称“简易学校”)就读。当时,这些学校基本上是临时备案登记,不具备法人资质,没有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教师没有用工合同,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缺失严重,学生和教师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解决简易学校规范管理的问题,首先要将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此类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

  为此,上海市教委决定,在公办教育资源确实不能满足随迁子女教育需求的城郊结合地区,将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简易学校经过办学设施改造后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到2010年,简易学校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结束,共审批158所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与此同时关闭100余所不再需要或者办学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的简易学校。到2010学年第一学期,上海简易学校已不复存在。对审批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市政府给予50万元办学设施改造经费,并每年按照基本办学成本情况补贴办学经费(含教师待遇和公用经费,2014年达到每生5500元)。

  纳入民办教育管理以后,这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行为明显规范,教育质量较大提升,但与公办学校仍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市委自2009年起,启动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2010—2012)行动计划,到2012年,这些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稳定、校园安全和谐,得到了家长社会的普遍认可。

  三、与人口管理与服务制度相衔接,完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制度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要求,与上海来沪人员管理制度衔接,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研究制订《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明确了随迁子女随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条件。

  在义务教育阶段,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人员,其随迁子女均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共有53.86万随迁子女在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在学前教育阶段,由区县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学额情况,依据随迁子女家长相关条件设定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幼儿入园。目前,共有20万左右随迁幼儿在上海幼儿园就读。

  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方面,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其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近年来,每年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上海户籍人员子女、大企业和驻沪机构人员子女等参加中考的非沪籍人口子女数约6000余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职业教育的基本条件与义务教育相同,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的随迁子女,可依次在上海就读中职、高职和本科(专升本)。上海于2008年起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开放招收随迁子女,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12、2013、2014年分别录取1万人左右。凡进入中职校的随迁子女均享受本市中职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

  四、针对随迁子女融入和教育质量提升问题,推进新优质学校项目

  目前,随迁子女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比例超过40%,其中,很多年级随迁子女数占全年级数的比例已经超过50%。如何推进随迁子女融入上海,如何在随迁子女大量增加的情况下确保教育质量不降低,成为教育系统必须克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上海市教委推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提出要“让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都优质,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上海市教委成立专门项目组,总结和推广大量招收随迁子女的普遍学校的办学经验,推进更多的学校关注学生内心世界,关注教育过程的丰富、师生关系的和谐、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充分满足,促进随迁子女的融入和学校全面育人质量的提升。

  上海涌现出了洵阳路小学、柳营路小学、瞿溪路小学、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基地附中等一批不挑生源、没有资源、没有深厚文化积淀学校,他们的学生大多是随迁子女和生活在周围社区的普通百姓的子女。这些学校校园环境充满阳光,每一层楼面和区角都有丰富的教育元素,处处渗透着人文关怀和校长教师对教育的理解,丰富的可选择的课程为学生提供了“不是学校,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体验的经历”,给予暂时还没有较强经济能力家庭的孩子一个高层次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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